
近年來,總是會在新聞上看到大學面臨少子化危機,進而遭遇併校、漲學費、開除教授、甚至連學校都收掉的議題。這些看似是非常重要的大事,但是對於當下正在就讀大學的莘莘學子們而言,這好像又顯得太遙遠。的確,經歷千辛萬苦考上大學,學生要切身面對的難題不再只是考試,還有選課(為什麼都選不到我想要的!這裡為什麼開這麼少課?)、住宿(抽不到學校宿舍怎麼辦?住外面又那麼貴!)、生涯規劃(讀這個科系到底能幹麻?學這些真的有用嗎?)等等。大學面臨的大危機,雖然會影響到自己,但也沒辦法,學生能影響的事情有限,而且這些又不是學生可以輕易參與決定的事務。
仔細一想,一間大學裡面少說有萬名上下的學生,但是攸關整間大學存亡的事情,卻個個都無從著力。這好像有哪裡怪怪的?
有些人可能會想到,如果關心這些事情,可以參加「學生會」、「學生議會」等等「學生自治組織」,這樣就可以進去學校的會議,跟每天忙著管理學校大小事的行政人員、教授們開會討論,把自己的意見帶進去。某種角度來說,這種模式或許能稱為「校園民主」的實踐。但是,這種校園民主運作了這麼久,為什麼學生在每年一度的學生會選舉過後,仍然是各自過生活,沒辦法對整間大學面對的問題著手?
本文先從學生自治碰到的校園民主困境出發,再討論近年來逐漸流行的「深化民主」方案——參與式預算,是否有可能改善大學碰到的問題。
編輯提醒:此為校園與政治專欄,由民主黑潮智庫論壇商請具在相關校園政治議題中研究、經歷的作者進行討論與發表,藉由相關場域的組織、實作經驗作為分享。
一、從學生自治看校園民主的侷限
從鄧丕雲(1993)的觀點來說,諸如學生活動中心、系學會、代聯會或學生會這些「學生代表組織」,雖然在戒嚴之前已經存在,但直到1987年左右才陸續經由一系列的「學生自治運動」,才逐漸成為現今的樣貌。鄧丕雲認為,這反映了學生運動在校園內從自由化過渡到民主化的路線,是學生在追求「學生對自己事務的自主管理權」的具體展現。
但是對1990年代參與輔仁大學學生會的孫窮理[註1]而言 ,即使學生會長的位階等同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這行政體系的「三長」,或是當時的學生會有著管理社團大樓、審核全校海報張貼、等看似偌大的權力。這些都只是時任校長羅光在教廷保障底下,自上而下給出的一小塊空間。輔大「世俗化」之後(神職人員不再擔任校長),學生會被賦予的權力就被校務或院務的行政系統瓜分掉,成為學務處底下的課外活動指導組底下的附庸。
2005年大學法將學生代表納入校務會議的修法,依然提供學生代表組織有著法理上續存的框架,以至行政體系的各級會議或多或少有著「學生代表」的席次。但即使制度上保障了「學生自治」的空間,這種校園民主的框架在近年持續受到挑戰。
無論是舉辦研討會,檢討學生自治的困境 ,還是台灣大學的學生自治團隊幹部宣布退出選舉[註2] ,或是中山大學為了克服冷清的投票率用飲料吸引投票 [註3]。都顯示出學生族群對於校園民主或是既有學生自治制度的憂心或冷淡。
從前述研討會的一些發文、退選的公告或學生媒體的報導[註4],都清楚揭示了他們已經清楚學生自治面臨的主要問題,乃是實質的治權依然掌握在學校行政體系裡面。學生自治組織的會議結果,對於校務大小事並沒有決策權,因此由學生治理自己的「學生政府」構想不可能實現。

目前,學生自治組織的另一個功能,是推選「代表」學生群體的幾位學生進入校務行政的各級會議,與行政代表、院系代表一起進行議案的討論或表決。然而,由學生代表參與的各級會議,學生代表的意見也會因為人數比例的問題,從學校人口數最多的族群成為議場內席次最少的族群。這種以行政代表、院系代表、學生代表一同組成的各級會議,一方面反映了校務行政體系與學生群體之間的權力關係落差。另一方面,學生群體對於委派無法影響決策的代表,已經索然無趣。
為了克服這些關於學生權利的限制,有些人選擇成立工會,把在校內工作的學生組織起來,利用勞動法令與學校爭權[註5]。有些人組織大學學生權利調查小組,自行舉辦跨校評鑑,逼使學校在媒體與公眾壓力下取消或修改校內政策[註6]。這些方式都繞過了學生自治的框架,用抗爭政治的方式與學校內握有實權的官僚互動,企圖將學生的角色帶到與其對等的談判桌,以此實踐校園民主。
前述提到的學生自治困境,已經指出學生族群雖然是校園內的一部分,但其自治組織並沒有辦法將決議輸入行政體系,轉換成能夠實際影響學生生活的政策。即使有學生代表進入會議,也會因為席次數量無法反應學生族群的比例,無法實質影響決策。
在這種情況下,學生可能應用這三種策略:
(1) 就議題內容與相關處室的負責人洽談,直接找具有決策權的人解決問題 。(例如找總務長反應停車位不足的問題。)這是校內既存的解決問題管道,同時也是學生族群最容易爭取到資源的管道,然而這會高度仰賴行政處室負責人與學生族群的關係,會隨著人事異動而改變。
(2) 說服學生代表以外的會議代表,請他們支持議案。這雖然是代議民主的制度常見的情況,但是在校園內是最少發生的情況。因為學生需求不見得與其他會議代表有利害關係,更甚至有矛盾的時候[註7]。而且學生代表的數量很少,其他處室、院系的代表不太需要學生的席次支持。
(3) 使用既存的組織、跨越校內的管道,採取政爭政治的方式向行政體系施壓[註8]。
如果尋求(1) 的管道無效,那(3) 則相較於(2) 更有可能發生,因為當抗爭政治將學生的不滿溢出學校的範圍,學校的行政首長有時候會因為媒體壓力,或是得面對上級教育部,而考慮接受學生的訴求。
在三種策略中,最接近代議民主設計的(2) 雖然是受到大學法層級保障的制度,但也是實際情況中最窒礙難行的策略。考量到處室的在位者與媒體關注,(1) 與(3) 並不是穩定輸入學生意見給學校的管道,更遑論轉換為學校的長期政策。
然而,制度化的校園民主已經對學生而言完全失靈了嗎?新興的民主方案能不能解決當今學生自治碰上的困境?接下來的文章就從參與式預算的緣起與制度開始,討論另一種有別於代議制的民主制度的方案能否適用於大學校園。
[註1]孫窮理,2014,〈失落的學生政府——談談90年代的輔大學生會 演講稿〉,收於林松立、謝慧霆編,《形式民主實境遊戲?——學生自治的反省、突破與重建 研討會論文集》。台北:國立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頁6-10。
[註2]李柏寬,2017,〈學生自治異聞錄:學生政府根本只是一場遊戲一場夢!〉。
[註3]國立中山大學學生會選舉委員會,2017,〈一人一票,票票換飲料〉。
[註4]沈佩蓉,2016,〈學生選舉冷颼颼 各方招數盡出盼救投票率〉。
[註5]蘋果日報,2016,〈台大工會抗議勞工被吃假 校方在等勞動局回應〉。
[註6]ETTODAY新聞雲,2012,〈科大實習生9成8未投保 教育部:若沒照規定將糾正〉。
[註7]在中山大學的情況,學生希望停車的位置可以更接近校舍,但校舍旁邊已經劃定停車位給教授或行政人員。當學生代表爭取更多停車位的時候,就不太可能受到其他會議代表的支持。
[註8]中國時報,2015,〈 中山大學生抗議 工讀實習沒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