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仁瑋:參與式民主方法與法國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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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7-文章配圖,Thomas Derevoge,Flickr,CC by 2.0。

民主制度失靈的問題當然不止發生在校園之內,就跟台灣的選舉制度經常是打樁的比賽一樣,頭人政治與政治獻金對選舉的影響,握有大多數選票的人民只能等待風向,一人一票成為表面上的平等。
為了瞭解民主制度為什麼會失靈,並且找出還給人民權力的各種社會賦權方案,Wright(2015)將民主制度分為直接民主、代議民主、結社民主三種類別,加上民主的程度又可以區分出「深層民主」或「淺層民主」的差別。前述提到的學生代表、學生自治組織,或是學校工會、學權小組,都可以說是落在代議民主與結社民主的框架之間。每一間大學實踐代議民主或結社民主的情況各異,本文在接下來先介紹直接民主方案中的參與式預算,再進一步以中山大學為例,討論這種「被賦權的參與式治理」是否可行。

編輯提醒:此為校園與政治專欄,由民主黑潮智庫論壇商請具在相關校園政治議題中研究、經歷的作者進行討論與發表,藉由相關場域的組織、實作經驗作為分享。
1. 參與式預算的發源與制度設計
參與式預算源自巴西的愉港(Porto Alegre),是巴西工人黨(Partido dos Trabalhadores)選上市長之後,於1988年開始推行的一套市政預算的制度。
促使工人黨選上的歷史背景,與當時社會運動抵抗的土地制度、衍生的貧富不均、侍從主義的資源分配體系有關。參與式預算是他們為了兌現政治承諾,用這套制度處理貧富差距、納入傳統上被政治議程排除的族群。
愉港目前執行參與式預算的流程,大概可以分幾個階段 :
(1) 從第一次區域大會開始,由市政府報告過去的預算執行情形,並且由參與者推選代表,組成代表論壇。
(2) 代表論壇以議題分五種主題會議,在各地搜集意見與提案。
(3) 把搜集來的意見帶進第二次區域大會,經過市民的直接投票決定預算案的排序。並且在每個行政區推選兩名代表進入後續的「全市預算委員會」。
(4) 全市預算委員會由這些人組成:各區代表、主題會議代表、市府員工的工會、愉港住民協會聯盟(UAMPA)。要負責提案的審議,由代表會議向市民回報進度。
(5) 審議過後將提案送給市長跟市議會,但只有市長能否決。
(6) 如果提案通過的話,會在隔年執行,由全市預算委員會、代表論壇繼續監督。市府會在來年的區域會議、主題會議報告執行情況,同時把方案細節記載到廣發給市民的手冊中,繼續從(1) 開始的流程。
從愉港的經驗來看,參與式預算有兩個核心要素:社會正義原則與行政體系的改革。前者是工人黨基於巴西歷史累積的土地分配、貧富差距問題,希望在獲取市政權力之後改變資源分配的方式,把市政資源導入較貧困的社區。後者將原本較封閉的行政體系,從代議士、利益團體這些可能形成頭人政治的「民意轉接頭」,改成直接由人民輸入意見到行政體系,讓施政更符合社會正義原則。
然而,能否用參與式預算實現這兩個要素,也關乎主事者挑戰既有資源分配模式的實力。在後來政黨輪替的愉港或後來擴散到其它城市,隨著政治條件與在地公民社會的差異,不見得總是有相同的成果。
2. 法國在高中實施的經驗
如同愉港的案例或這個制度在全球擴散的情形,參與式預算多被應用到都市或社區的治理,例如整個台北市的每個行政區 、台中市的幾個區 ,或高雄市其中一區的村里 ,參與者是在當地生活的居民。有一些案例為了超越戶籍或行政區的限制,以擴展參與式預算能接觸的族群,會特別設定參與對象,例如美國波士頓以青年為號召對象的計畫 、桃園市以原住民青年為參與者 。
除了在地理區域或參與者身份著墨,Röcke(2017)提到法國的波圖-夏洪大區(régional de Poitou-Charentes,下轄四個省)從2005年開始,有著以學校為對象的參與式預算計畫,值得仔細討論應用的情況。
波圖-夏洪大區案例的其中一名主事者Bouchet-Petersen,希望能透新的框架,納入過去被政治程序排除的年輕人、移民、勞動階級。在這個大前提下,整個大區裡面93間高中的教職員、學生及其家長都是參與計畫的群體。整個參與式預算計畫的經費總額是一千萬歐元左右,將近整個大區五十分之一的財政支出。每個提案的經費上限是十五萬歐元,並不包含校舍翻修這類大型的案子。
這個版本的參與式預算有跨校搜集提案以及評估、投票、分案執行的流程,且經由大區級的選任代表通過,公民的提案雖然不會凌駕於政治首長的決定權,但已經能影響實質的決策。
在行政體系的改革上,參與式預算的出現打亂了大區內原先分配經費給各高中的管道,在一開始遭遭到部分校長的公開抵制,甚至被當成一種領取經費補助的方法。然而,新的制度導致這些校長(及其理想的提案)不得不面對多數的教職員、學生,使他們原先的權力地位受到挑戰。而且原先存在個別校內管理階層的問題,如宿舍設備簡陋、不營養的自助餐、缺乏文化活動等缺陷,都可以透過參與者在跨校的公開討論被提出來檢視。這個過程也凸顯了93所學校之間的資源差異,促進整體高中經費重新分配的進程。計畫本身也受過程影響,在2011年修改流程設計。例如為了避免有些學校拿這個搶錢、擴大校際的分配不均,依照各校的a. 建築與設備品質、b. 地理區位、c. 學生社經背景這三種判准,區分為需求高到低的三類學校,把最多的預算留給需求最高的學校。
雖然參與式預算從行政體系改革的層次,在大區級別的校際教育資源分配起了作用。但仍有三點限制需要特別注意:
(1) 教務(學校課程內容與教學時數)的權限仍然掌握在國家教育部手中,大區的經費比較適用於硬體建設等資本門支出;
(2) 在提案形成的過程中,既有的師生權力關係也會反映在某些學校中,教職員、家長,可能排擠掉審議員(facilitator)在討論過程中的輔助角色,導致學生甚至是技術人員不敢在會議中發言。
(3) 這個參與式預算仰賴主事者的政治意志,但原本大區委員會的主席Ségolène Royal的政治影響力減弱,以及Bouchet-Petersen為首的官員離職,新的行政結構與底下的公務員可能得自力更生。
在介紹完參與式預算的深化民主方案之後,最後一篇文章將回到台灣,討論參與式預算若要在大學校園實現,有哪些可能的條件,以及有怎樣的限制存在。

張仁瑋

作者: 張仁瑋

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學生,校園異議性社團放狗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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